【导语】:近日,个体货车司机王先生到柳州市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运管处)进行营运从业资格证年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参加完成一个2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后,方可通过年审。对于这个“继续教育”培训,王先生一头雾水,他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么一个培训,到底要上哪里去培训,培训些什么,要不要收费等都不清楚。昨日,记者就此向运管处培训科进行了解。
交通部要求“继续教育”
柳州市某车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司机也接到车队通知,要求车队司机交纳700元进行“继续教育”培训,而培训的内容和时间都没有说明。那么,这个“继续教育”培训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位司机和队友们都很想知道。
昨日,运管处培训科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继续教育”培训,依据的是2011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11〕475号)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
据培训科工作人员介绍,“继续教育”培训的背景是2010年前后,国内客货运交通事故频发,2011年初,国家交通运输部即发出通知,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以下统称职业司机),要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接受多种形式的教育,也就是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记者了解到,职业司机“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每天完成6个学时,4天完成全部学时。
广西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交通运输部的该通知。为此,柳州运管部门要求柳州市的职业司机应在今年7月2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运管处表示,只有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才能通过从业资格证的换证;如果职业司机不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将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