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柳州市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业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两大类,分别是汇缴变更清册和身份证,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柳州职工个人账户公积金缴存申请材料内容:
1.提供《汇缴变更清册_开户》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
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与单位经办人同时到场办理;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
(1)持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原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可以提交以下任意1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
(4)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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