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能申请的共有两种,分别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属于企业法人、公司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等,承租公有住房及享受福利政策性住房及住房补贴的家庭。
依据《鹿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鹿政规〔2023〕1号)规定,现有以下4种情况不能申请鹿寨公租房。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属于企业法人、公司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等;
2、承租公有住房及享受福利政策性住房及住房补贴的家庭。
3、申请人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已经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配建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的企业职工,不得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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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公租房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