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见习基地按规定吸收见习人员的给予每个人1500元/月补贴,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但是不满一个月的发放50%,更多详情见正文。
补贴标准:
1.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可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2.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
3.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
4.留用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补贴的增额部分,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